本来晚饭时已喝酒的2人,见到朋友后又酒兴大发,边喝酒边唱歌,不凑巧的是23岁的被害人商某与朋友也再此消费。
大约晚上11时许,商某上卫生间与酒气冲天的王某相遇,之后灾难从天而降。王某看到商某,莫名其妙的说他看什么、挡路等,当遭到商某的反驳后,王某与后赶到的宋某等人在卫生间内、卫生间外、楼梯处对被害人进行殴打,被害人被打倒后,二人仍不善罢甘休,甚至下楼后又返回对被害人拳打脚踢,造成被害人整个鼻子骨折,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。
更巧的是,被害人遭到殴打的场面被歌厅录像全部记录下来,二嫌犯看见录像中自己的行为无话可说。
该案提起公诉之前,二嫌疑人已赔付被害人8万元人民币,但还钱并不能买刑,等待二人的将是法院的判决。
检察官提示:在公共场所尤其是娱乐场所,要控制饮酒,更要节制自己的言行。